年初以来,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正创新,以“四个一”凝心聚力做深做实做细专项监督工作,当好乡村振兴“护航员”。
“一盘棋”统筹,压实监督责任。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全局,强化推动落实,压实专项监督工作责任。抓组织领导,调整成立以区委副书记王明芳为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统一思想认识。抓安排部署,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纪委常委会,成立工作专班,研究部署专项监督工作,制定印发《乐都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2022年工作方案》,精心谋划凝聚工作合力。抓整改落实,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召开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通报存在的问题,安排全区专项监督工作,立行立改高标准推进。
“一条线”引领,提升监督能力。以乡村振兴政策理论为重点,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专项监督素质能力。注重全员学习,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相关情况的通报》。注重培训引导,围绕“五个聚焦”和“七个重点纠治”,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由分管副书记对乡村振兴有关政策、专项监督有关要求等做详细解读,提升政策把握能力。开展乡村振兴“我来讲”活动,由分管副书记以《监督执纪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驾护航》为题讲党课,提升政策运用能力。
“一体化”跟进,织密监督网络。区乡两级同向发力,强化统筹联动,织密监督网络。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深入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调研督导,听取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措施建议,督促落实乡村振兴监管责任。同时,定期到乡镇实地督查,围绕驻村工作队管理、防返贫机制落实、项目推进与资金支出等重点工作与乡镇、村干部座谈交流,压紧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行业部门职能职责落实,通过询问提醒、现场交办等方式,以“贴身监督”做实做细监督工作。截至目前,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乡村振兴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监督8次,与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11次,列席重要工作会议6次,组织召开座谈交流5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条。委信访举报部门和案件线索管理部门及时受理并优先处置乡村振兴领域线索和信访举报,实行限时办结制,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7个片区联点指导乡镇纪委办案,截至目前,收到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0条,信访举报10件,1件失实了结,9件正在办理。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围绕民主决策机制落实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等工作主动介入监督,为乡村振兴在基层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股劲”落实,增强监督效能。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督促检查,增强专项监督工作效能。紧盯责任落实,组织人员深入高庙、马厂、蒲台等12个乡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安全饮水保障不稳定、易地搬迁入住工作缓慢、衔接资金支付未达到要求等突出问题6条。紧盯项目推进,联合区乡村振兴局、发改局和财政局对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2021年和2022年衔接项目资金支出进度、项目执行程序是否规范、财政备案及招投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累计督导11个乡镇单位,抽查40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16条,发现问题36条,正在督促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区委主要领导呈送工作专报1期,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区委下一步决策提供了支撑。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对标对表“三件大事”“八大行动”,担当作为,靶向发力,找准监督检查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改进思路、调整方法,开展高效监督、联合监督、精准监督,确保专项监督走深走实。(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