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互助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152件,谈话函询件11件,立案5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采取组织措施51人、留置措施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近日,互助县纪委监委采取“分类交办”“跟踪督办”“集中会商”“倒查追责”等措施,全面复查去年以来的问题线索,有效助推问题线索立查快处、提升查处质效。
分类交办明主责。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梳理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审计反馈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来源渠道,按交办、批办、移交、其他进行分类登记;根据管理权限,按县管干部、一般干部、其他人员进行编号;对照六项纪律,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进行一般、重要、严重三级标注;根据可查性大小,分别交由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进行办理。通过此项措施明确了主责,使问题线索得以精准交办,有效避免了“同一线索重复核查”“一人线索多室承办”等现象。
跟踪督办销存量。明确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建立健全督办工作台帐,实行“一周一督办、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按照领导批示、集体排查意见、轻重缓急、办结时限等进行分类标注,采用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等形式,重点强化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巡视巡察移交案件的预警督办,准确掌握问题线索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确保全程跟踪、及时督办、持续推进问题线索“清零化”管理,有效削减案件存量。
集中会商抓质量。采取“主管领导召集、案管部门牵头、集体研究甄别”的方式,根据被反映人以往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被反映的问题性质、线索可查性等要素,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会商研判,提出合理分办意见,报分管领导签批,并提请县纪委书记同意后,转交相关部门办理。对于涉及人员多、作案手段多、触犯党纪多的“三多”问题线索,实行立案前集中会商,调查过程中,如涉及专业技术、专业规定,进行集中会办,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双提升。
倒查追责促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理室坚持一案一排查,严格把控进度、准确辨析情节, 通过规范办案部门在案件查办各环节文书、措施等的审批运用,强化对下级纪委初核报告的审核力度,杜绝线索久拖不结、私自拆分、蒙混结案等情况。同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通过在年底考核中扣除分值、主要领导约谈主办人、问罪追责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担当和履职能力,有效防止了“大事化小”“小案查无”等问题的发生,有力整改了超期查结、不经会商草率了结等弊病,确保每一件问题线索的处置都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