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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

2022-06-17 17:43:58 | 来源: 化隆县纪委监委

    “感谢组织对我及时提醒,通过这次谈话,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问题,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积极改正,决不再犯此类错误。”日前,原李家峡管委会民政干事马某某,因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县纪委监委诫勉谈话,在谈话结束后做出了深刻检讨。

    近年来,化隆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将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工作中,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帮助党员干部把脉问诊、开好药方,防止“小病”变“大疾”。

    “运用‘第一种形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可以有效防止小错不纠酿成大祸。”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志旭介绍,县纪委监委不断前移监督关口,注重从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移交等各类渠道排查起底,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帮助干部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指明方向,跟踪督导,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确保每个苗头性问题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化隆县纪委监委构建运用“第一种形态”长效机制,进一步将处置方式细分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形式,并在分析研判、分类处置、跟踪问效等方面探索实施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前哨”作用,督促各派驻单位将运用“第一种形态”纳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

    此外,化隆县还通过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重要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倡议书等形式发送廉政提醒、推送廉政故事等纪律教育内容,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正衣冠,时刻紧绷纪律弦。

    今年以来,化隆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8人,占“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总人次的80.9%。

    “我们将始终坚持挺纪在前,精准把握、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厚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县纪委常委、案管室主任赵振林表示。

[责任编辑: 鱼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