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在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为期三个月的以案代训中,对待工作积极上进、踏实肯干,遵守委机关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执纪执法等业务知识,协助案管室做好案件线索系统录入、数据上报等工作......”,在互助县纪委监委“以案代训”人员鉴定表代训科室鉴定意见中,案管室负责人对以案代训人员三个月的综合表现作出了评价。
“以案代训”是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延伸,旨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乡镇纪委“三化”建设成果,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水平。近年来,互助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以案代训”,采取“老带新”“强带弱”方式,让参训人员全程参与问题线索处理、办案流程、文书格式、写作要求及处分执行等工作内容,通过手把手教方法,面对面授技巧,在“实战”中培养基层纪检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拓宽眼界思路,提升业务水平,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县纪委监委专门制定“以案代训”人员鉴定表,对代训期间的工作做出综合评价,进一步激发参训人员干事创业热情。
今年以来,共选派17名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县纪委“以案代训”。通过有针对性、分层次的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靶向培训,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想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难题,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履职效能,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执纪水平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