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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2022-07-07 17:37:53 | 来源: 平安区纪委监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三届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2年3月底至2022年5月中旬进驻古城乡党委进行常规巡察,延伸巡察古城乡木场村、扎门村。

    一、巡察内容

    1.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古城乡党委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省委“一优两高”、创建“五个示范省”和市委“五个新海东”建设等战略部署的情况;监督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乡核心职能责任的情况;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情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情况等。

    2.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监督古城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了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领域的廉政风险和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重点关注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情况;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关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重点监督古城乡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情况;干部担当作为的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史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组织力欠缺的问题,督促加强教育党员、管理党员,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升党组织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凝聚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走访调研等方法广泛听取意见,深入了解情况。

    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及上述方面问题的信访举报。对有关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巡察组不予受理。

    二、反映渠道

    中共海东市平安区三届区委第五巡察组

    组 长:王发奎

    副组长:胡恩忠

    组 员:谢 瑾 靳海凤

    巡察期间,如需反映古城乡党委班子及其成员、木场村党支部、扎门村党支部涉及上述方面的情况,可在工作日的9:00-18:00拨打电话:17709728580;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14472189@qq.com;或投入设在古城乡人民政府大门口、木场村党员活动室外、扎门村党员活动室外的意见箱内。

    中共海东市平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 鱼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