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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细全流程监管 安全规范使用措施

2022-07-25 17:21:19 | 来源: 平安区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海东市平安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执纪执法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以提高思想认识、严把审批程序、加强文书审核、强化安全检查为抓手,做实做细措施全流程监管,确保安全规范使用措施,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及时组织委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反复学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委机关开展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十二讲”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逐条进行讲解,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了依规依纪依法规范使用措施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运用措施收集和固定证据的能力。

    二是严把审批程序。要求各办案部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措施使用的审批权限作出的具体规定,对拟采取措施的人员,重点了解其职务职级、在职、退休等基本信息,审慎把握同级党委管理正职领导干部、副职领导干部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逐级经委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区委书记审批。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扣押、留置等重要措施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管,防止随意扩大范围、变更事项、延长时限等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文书审核。案件监督管理室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各办案部门措施文书加强审核把关。重点对文书填写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准确、签批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规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出具文号并留存备查。

    四是强化安全检查。结合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大反思大排查大整顿”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强化对谈话、讯问、询问等措施使用情况的安全检查,通过查看登记台账、视频监控资料、案卷材料等方式,掌握谈话、讯问、询问时限、次数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向办案部门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推动问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使用纪检措施文书57份、监察措施文书61份、纪检监察措施文书111份。(闫国全)

[责任编辑: 鱼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