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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的通知

2022-09-15 14:44:42 | 来源: 海东市纪委监委

各县(区)委、纪委监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海东工业园区党工委,市属国有企业,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

        2022年国庆临近,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的重大要求,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一以贯之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祥和安定的节日氛围,现就国庆期间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廉洁之弦”。海东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规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结合全市干部弘扬优良传统改进工作作风行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醒,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班子成员要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自觉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约束自己,积极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二、严明纪律要求,时刻守住“纪律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严守规矩、改进作风,共同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严禁违规利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等节日礼品、土特产等;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等;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消费卡券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走亲访友;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个人餐饮讲排场、摆阔气等餐饮浪费行为;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措施要求。

        三、坚持严字当头,时刻严把“节日关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紧盯节日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坚决纠治和查处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从严查处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搞团团伙伙、利益勾兑等问题,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各类监督在纠治“四风”上同向发力、相互促进。要坚持纠树并举,把弘扬新风正气与建设廉洁过节文化贯通起来,以优良的作风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面建设“五个新海东”作出更大贡献。

中共海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责任编辑: 马洪婷 ]